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
  今天是:
政府信息公开
当前位置:首页 > 信息公开 >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
方城县人社局公开办事制度

索引号: 日期:2014-12-09 发布机构:

 

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、政策,规范行政行为,增强工作透明度,推进工作健康快速发展,根据上级有关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公开办事的原则
(一)坚持走群众路线,重点公开同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,做到方便群众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(二)坚持实事求是,一切从实际出发,区别不同范围,在遵守保密规定的情况下,采取适当的方式,公开适当的内容。
(三)遵守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做到有利于社会稳定,有利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稳妥开展。
二、公开办事的内容
(一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
(二)工作规划和办事程序;
(三)各种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;
(四)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;
(五)其它有必须公开的事项。如社会保险、就业再就业、人才流动、使用和管理、晋升职称、工资福利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工作。
三、公开办事的程序和形式
(一)公开办事的程序:1.提出公开的内容、范围、形式;2.报局长或分管局长审批,重大事项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;3.有关单位股室具体组织实施。
(二)公开办事的主要形式:1.制定下发文件;2.召开会议通报情况;3.发布公告;4.召开新闻发布会;5.通过广播、电视、报刊等新闻媒介公开宣传报道;6.开展咨询活动;7.设置板报、专栏等。
四、纪律与监督
(一)对经批准公开的内容,必须按规定的范围,程序采取相应的形式进行公开;对未经批准公开的内容,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。
(二)聘请人大、政协、纪检、监察等部门对公开办事情况进行监督。
(三)每年进行一次公开办事工作检查,对违反的限期纠正,努力做到快办、办好,让人民满意。